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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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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6月30日公佈修正有關使用正確方向燈及增訂高齡駕駛人駕駛執照管理

  • 發布日期:106-09-07
  • 發布單位:交通警察大隊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部分條文,業經交通部及內政部於106年6月30日以交路字第10650089311號、台內警字第1060871973號令修正發布,並定自106年7月1日施行(規範駕駛人於變換車道時應使用正確方向之方向燈及增訂高齡駕駛人駕駛執照管理制度等規定)
修法對照表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