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 推到:facebook

於新北市淡水區新市二路2段與 沙崙路口拾得悠遊卡/一卡通2張及其他證件1張,請失主於 公告即日起至公告6個月期滿日止前,攜帶本人國民身分 證、印章至本大隊認領,逾期即依法處理。

於新北市淡水區新市二路2段與 沙崙路口拾得悠遊卡/一卡通2張及其他證件1張,請失主於 公告即日起至公告6個月期滿日止前,攜帶本人國民身分 證、印章至本大隊認領,逾期即依法處理。
連結方式: 原視窗
是否公開: 公開
標題: 於新北市淡水區新市二路2段與 沙崙路口拾得悠遊卡/一卡通2張及其他證件1張,請失主於 公告即日起至公告6個月期滿日止前,攜帶本人國民身分 證、印章至本大隊認領,逾期即依法處理。
張貼日: 114-02-18
上稿單位: 交通警察大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