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網站導覽
回首頁
大隊長信箱
RSS
English
全文檢索: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
機關簡介
科技執法宣導專區
訊息公告
申辦業務
宣導影片專區
交通大執法宣導專區
交通違規便民服務網(勿以IE瀏覽器開啟)
拖吊專區
交通違規查詢
交通違規救濟
交通事故處理
交通安全宣導
資料法規查詢
交通違規檢舉
性別主流化專區
政風宣導
常見問答
聯絡我們
相關連結
:::
現在位置
:
首頁
>
常見問答
友善列印
當script無法執行列印功能時,可按"ctrl + p"鍵替代。
回上一頁
當script無法執行時可按"alt + ←"鍵替代
推到:
當script無法執行時,可按此
連結
分享
檢察官函示警察機關發還所查扣之套裝頂替機車(機車引擎號碼已遭磨損)時,警察機關應如何協助民眾重新申請引擎號碼?
檢察官函示警察機關發還所查扣之套裝頂替機車(機車引擎號碼已遭磨損)時,警察機關應如何協助民眾重新申請引擎號碼?
問答分類:
警政服務FAQ
發布單位:
刑事警察大隊
問題:
檢察官函示警察機關發還所查扣之套裝頂替機車(機車引擎號碼已遭磨損)時,警察機關應如何協助民眾重新申請引擎號碼?
回覆:
重新申請程序:警察機關發還查扣之套裝頂替機車時,須於尋獲汽機車失竊(尋獲)四聯單附註欄內註明尋回之車身或引擎被變造為**-****號車身或引擎號碼或敘明被磨損情形(該車尋獲後車身或引擎號碼若被磨損變造部位,請保持原狀並拍照或拓印該號碼之字模3份。其中1份黏貼於尋獲証明單正本上,並請尋獲單位於騎縫處加蓋職名章),請失竊車主持本四聯單及失車至監理所(站)驗車,由監理站出具證明確認引擎號碼已遭磨損並與車型相符,車主檢具該證明向該車原廠申請重新打造引擎本體及引擎號碼組裝後,再向監理所(站)辦理驗車,即完成手續。
應備文件:
身分證明文件。
印章。
汽機車註銷異動登記書(遺失者可以切結書代替)。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有效期間須滿30日以上)。
原汽機車新領牌照登記書車主聯。
汽機車新領牌照登記書2份。
警方尋獲四聯單正本。
發布日期:
99-09-02
轄區分局:
刑事警察大隊
TAB標籤效果,如不執行不影響您資料瀏覽
:::
機關簡介
科技執法宣導專區
訊息公告
警政新聞
警政公告
活動訊息
拾得物專區
活動剪影
資訊公開
申辦業務
宣導影片專區
交通大執法宣導專區
執行期程
違規停車強化執法
警監環三方聯合稽查
科技執法
護頭專案
重要路段交通疏導
相關新聞
交通違規便民服務網(勿以IE瀏覽器開啟)
拖吊專區
交通違規查詢
交通違規救濟
交通事故處理
交通安全宣導
資料法規查詢
交通違規檢舉
性別主流化專區
性別主流化相關文件
性別意識培力
性別歧視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
重要連結
性別宣導專區
政風宣導
督察業務宣導
政風業務宣導
常見問答
聯絡我們
相關連結
行政機關
警政機關
官方社群
其他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