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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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後駕車 |
第35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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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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闖紅燈(不含紅燈右轉) |
第53條第1項 |
車輛於號誌變換之際,尾隨他車通過,如符合處理細則第12條之情形,從寬認定。 |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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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重超速(超速40公里以上) |
一般道路:
- 第40條(超速未達60)
- 第43條第1 項第2款。(超速超過60)
高、快速道路:
- 第33條第1項第1款超速未達60)
- 第43條第1 項第2款。(超速超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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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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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駛路肩(高速公路) |
第33條第1項第9款 |
-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9條第1項第2款。
- 應注意是否有為暫時開放路肩之路段、時段及是否「遇有濃霧、濃煙、強風、大雨等特殊狀況,得暫停路肩」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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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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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車、慢速車不依規定行駛外側車道(高速公路) |
第33條第1項第3款 |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8條第1項第1款及第2款。 |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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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 |
第48條第1項第2款 |
本項舉發限於設有機車二段式左轉標誌及機車待轉區標線之路口。 |
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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併排停車 |
第55條1項4款、及第56條第2項 |
如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1項5款情形(臨時停車,無妨害人車通行)者,得以勸導,責令駛離。 |
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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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式大型車超載 |
第29條之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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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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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駕駛 |
第16條、第18條、第21條、第43條1項1款、及第3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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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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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牌(報廢、拼裝)車行駛道路(淨牌專案) |
第12條、第13條1項1款及3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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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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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繫安全帶 |
第31條第1、2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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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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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違停人行道 |
第55條1項1款、第56條1項1款 |
如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1項5款、6款情形者,得以勸導,責令駛離 |
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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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童車專案 |
超載(30條1項4款)、無照駕駛(21條1項1款至7款、第22條1項2款)、遇幼童專用車不依規定禮讓、減速慢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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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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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乘機車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 |
第31條第6項 |
配戴安全帽應正面朝前及位置正確,於顎下繫緊扣環。 |
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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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車 |
第69條、第71條至第76條 |
如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得予以勸導。 |
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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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 |
第78條、第80條至第81條之1 |
如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得予以勸導。 |
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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蛇行、大型車惡意逼迫小車 |
第33條第1項第2款及第15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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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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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向行駛 |
第45條第1項第1款
第45條第1項第3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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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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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行駛禁行機車道 |
第45條第1項第13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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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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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機車不暫停讓行人 |
第44條第2項
第48條第2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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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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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白天未依規定開頭燈 |
第42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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