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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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叨位去!113年6月1日起,針對肇逃等交通事故民眾提供影像釐清案情,可獲最高1萬獎金

「肇」叨位去!113年6月1日起,針對肇逃等交通事故民眾提供影像釐清案情,可獲最高1萬獎金
  • 發布日期:113-05-28
  • 發布單位:交通警察大隊

【新北訊】

民眾遇到車禍肇逃衍生傷亡事故,往往因官方或民間監視器沒有拍到影像,要找到對象索償曠日費時,而現今許多汽、機車皆裝有行車影像紀錄器,除了在自身發生交通事故時,便於還原事發經過外,有時錄到他人的交通事故,亦能幫助釐清肇因、追查肇逃者。

為鼓勵民眾檢舉道路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件,並提供其他道路交通事故錄影資料,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訂有「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辦理檢舉道路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件及提供道路交通事故錄影資料獎勵金核發要點」,依據該要點,民眾提供有人傷亡之交通事故錄影資料,若與警察機關既有蒐集之事證無重複性,且經警察局認定有助於釐清肇事原因者,就有機會領取新臺幣1仟元至1萬元的獎勵金。

上述獎勵金核發要點訂於113年6月1日起實施,民眾可依下列步驟申請

Step 1:連結至本局影像上傳平台

至本局官方網站「交通事故處理專區」點選「交通事故影音上傳平臺」或下載本局IPOLICE APP於「申請服務專區」點選「交通事故影音上傳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