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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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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路段交通疏導

  • 發布日期:108-03-19
  • 發布單位:交通警察大隊

(一)警方將於重點及尖峰路段實施交通疏導勤務規劃,部署適當之警(民)力及機巡人員執法,讓路段順暢、人民有感。

(二)落實「路口淨空」,用路人行經路口,如遇前方車流有回堵情形,請依交通崗員警及義交之指揮確實保持路口淨空,切勿搶進路口影響車流通行。執法重點

(三)對於路口50公尺範圍內違停車輛,警方將會派遣機巡員警立即驅離路口違規停車車輛,避免影響主線交通,請民眾切勿心存僥倖違停,此外路段中如有「機車退出騎樓」地點、消防栓、身心障礙停車格、公車停靠區等違停,將列為優先取締、通報拖吊對象,提醒千萬勿以身試法。

(四)對於本市交通敏感路段如發生突發性交通壅塞事件(事故、施工、號誌故障、短期大量車流…),本局將立即啟動快速到位機制,並派員了解狀況,依現場阻滯狀況適時啟動本市交通敏感地區緊急應變機制,並連繫交通局跨局處配合強化橫向連繫,加速排除壅塞。

(五)加速事故處理與現場排除: 民眾如發生A3類交通事故,正確處置規定依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3條規定,無人傷亡且車輛尚能行駛,或有人受傷且當事人均同意移置車輛時,應先標繪車輛位置及現場痕跡證據後,將車輛移置不妨礙交通之處所」。另事故車輛故障、拋錨或大型車輛無法移置時,則通報拖吊車前往排除,以避免造成交通壅塞,請民眾勿駐足圍觀,影響救災或處置動線。

(六)如有號誌不連鎖或交通工程設施改善需求,本局將主動掌握交通狀況後,向交通局反映。

大執法05

大執法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