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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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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約僱人員-交通佐裁員召開,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15年8月31日17時止,更多資訊請詳閱內文

  • 發布日期:115-07-31
  • 發布單位:交通警察大隊

職缺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人員區分

■約聘人員  □其他非編制人員

職稱

約僱人員-交通佐裁員

名額

正取:3人,備取6人

甄選資格及條件

  • 國內高中(職)畢業(含)以上。
  • 熟悉電腦操作、出納、檔案文書處理等。
  •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例」第21條第1項所規定不得任用之情情事。
  • 品行端正具服務熱誠,並須配合服務單位業務安排。
  • 其他詳如簡章。

工作項目

從事交通違規案件建檔、交通違規罰鍰、積案催繳、裁罰移送行政執行及交通違規陳情案件等文書工作。

薪資標準

經錄取人員,以約僱3等僱用,薪點240,每月薪資約新臺幣3萬3,384元。

公告期間

即日起至115年8月31日17時止。

工作地點

暫定本局交通警察大隊、樹林分局、林口分局,實際工作地點俟完成聘任程序後,依各分局目前業務工作量等因素,綜合考量調整派任。

注意事項

一、報名方式:

(一)郵寄方式:於報名截止日前郵寄(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掛號寄至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1167號,並請於信封註明「甄選交通佐裁員」。

(二)逕自遞送:於報名截止時間前逕自送達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1167號「交通警察大隊收發室」(進大門口左手邊),並請收發人員加蓋收件日期圓戳章為憑。收件時段: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30分~12時00分、下午1時30分~5時30分,中午休息時間、例假日及國定假日不予收件,逾報名截止時間將不予受理。

二、凡資格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未獲通知甄選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退還。三、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15年8月31日17時止(逾期恕不受理)。

四、聯絡人:王警員

聯絡地址: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地址: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1167號5樓-綜合組)

聯絡電話:(02)-22255999分機4513

電子信箱:q19044@ntpd.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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