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 推到:facebook

臨時人員-磅工徵才

  • 發布日期:115-01-28
  • 發布單位:交通警察大隊

職缺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人員區分

  • 約聘人員  □約僱人員  ■其他非編制人員

職稱

臨時人員-磅工

名額

正取:1人,備取:2人(候用期限:5個月)

甄選資格及條件

(一)、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

      關係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二)、身心健康、品行端正、思想純正、無不良紀錄、具工作熱忱。

(三)、需具備自用小客車(含)以上駕駛執照。

(四)、高中職畢業(含)以上。

(五)、其他詳如簡章。

工作項目

配合本局辦理交通執法業務、交通執法設備採購及運用活動地磅執行大型車測重執法等工作。

工作時間

原則為周一至周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含中午休息1小時)。

薪資標準

每月薪資新臺幣3萬7,908元

公告期間

即日起至115年2月26日止

工作地點

派補本局所屬交通警察大隊或機關指定服務單位或地點。

注意事項

一、甄選簡章可至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及交通警察大隊網站下載。

二、請詳閱簡章內容,提供報名所需檢附資料,於報名截止日期前郵寄掛號或於上班時間逕送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收發室登錄收件,地址: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1167號(以收件章及郵戳日期為憑,逾期不受理),信封註明「應徵臨時人員-磅工及聯絡電話(手機及住家)」,若提供資料有不實之情事,雖經錄取亦撤銷資格,並究責相關法律責任。

三、書面審查合格者,將以公務電話通知參加測驗,請務必於應徵資料中註明聯絡電話。如無法聯繫或測驗當日未到場者視為自動放棄。經甄選錄取者,另行通知應報到日期並簽定不定期勞動契約及具結書。

四、資格不符、未獲通知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15年2月26日17時截止。

六、聯絡人:張靜涵

    聯絡地址: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地址: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1167號3樓,行政組)

    聯絡電話:(02)-22255999分機4539

    電子信箱:R31568@ntpd.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