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商(或民眾)因施工之特殊實際需要必須使用大貨車通行於公告之管制路段時,應檢附相關文件臚列於下:
1、公司執照或營利事業登記證 2、行車執照影本(拖車使用證) 3、大貨車職業駕照 4、棄土場同意書暨棄土流向證明 5、其他(委託書)
並填具申請表,申請路線如行駛於單一分局轄區,向當地分局申請該發通行證;如跨越二個分局轄區以上者,逕向警察局交通大隊申請核發通行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