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 推到:facebook

114年12月28日於新北市淡水區濱海路3段水管公園拾得錢包1只,請失主於公告即日起至公告6個月期滿日止前,攜帶本人國民身分證、印章至本大隊認領,逾期即依法處理。

114年12月28日於新北市淡水區濱海路3段水管公園拾得錢包1只,請失主於公告即日起至公告6個月期滿日止前,攜帶本人國民身分證、印章至本大隊認領,逾期即依法處理。
連結方式: 原視窗
是否公開: 公開
標題: 114年12月28日於新北市淡水區濱海路3段水管公園拾得錢包1只,請失主於公告即日起至公告6個月期滿日止前,攜帶本人國民身分證、印章至本大隊認領,逾期即依法處理。
張貼日: 115-01-14
上稿單位: 交通警察大隊
    :::